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福建省海洋渔业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2021-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2〕4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方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4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加快推进渔船(整船)更新改造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乡(镇)村17艘渔船符合近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项目发放条件,现将渔船花名册和补助资金数量予以公示(具体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026年2月11日止, 共七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投诉及举报。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渔船所在地村(居)委会、区海洋与渔业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0596-6522704、0596-6012085。
漳州市龙海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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