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基准地价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征(用)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等各项业务中评估和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的主要依据,也是认定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衡量标准。科学制定和及时修订更新基准地价,对于规范土地市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其成果对加强地产市场管理、整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起着积极的作用,也保证了国家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为全面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土地资源配置提供了科学依据。
上轮基准地价估价期日是2022年1月1日,距本次估价期日2024年7月1日已有两年多,为保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特对漳州市龙海区城镇基准地价予以更新并公布。
二、主要依据
(一)《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
(二)《福建省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要点(2022年版)》。
(三)《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三、适用范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文件要求,参照《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最新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并结合龙海区实际需求,确定城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为石码街道、榜山镇、海澄镇、紫泥镇、东园镇、港尾镇、浮宫镇、隆教畲族乡和双第华侨农场。乡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白水镇、程溪镇和东泗乡。
四、主要内容
本次龙海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不仅对城区和各乡镇土地级别进行调整,还完成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型基准地价的更新。其中龙海区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为六级,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分为五级,城区共划分了43个商业路线价区段。本轮基准地价总体相比上一轮价格变化不大,其中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平均下调1.80%,居住用地平均下调1.48%,工矿和仓储用地平均上调1.7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平均上调1.48%。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结合龙海区的实际情况,龙海区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5,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其他用地类型的标准容积率为1.0。龙海区乡镇商业服务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其他用地类型的标准容积率为1.0。
五、明确实施期限
本成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从本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起至下一轮成果政府公布之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解 读 人:林夏强
联系电话:0596—65233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