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海区推行“房票”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8-18 16:17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138号)

(三)《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中心城区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1号)

二、实施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机制,明确拓宽安置渠道,缩短征收安置周期,更好更快满足多样化安置需求

三、主要内容

《漳州市龙海区推行“房票”安置实施细则》共四部分,分别为“适用范围”“实施规则”“工作机制”“其他事项”。

(一)购房补助:明确了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补助期限及其他事项。补助标准以“房票”安置面积和实际购房面积作为补助依据,综合安置成本、商品房价、购房时间动态确定;被征收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可作为补助对象;补助期限有效期原则上为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自协议签订起至网签备案)。

(二)房源征集:公开征集房企将龙海区范围内可售商品住房纳入房源库,签订三方协议(房企、征收单位、实施单位),明确兑付期限。

(三)房票核发使用及结算流程:

1

四、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龙海区内征收国有土地上住房补偿安置。征迁集体土地涉及的住房征收补偿安置可参照执行。

五、有效期限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

六、相关术语解释

房票安置,是指开展房屋征收时,经协商一致,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将相关补偿款计入“房票”补偿金额,持“房票”购买规定区域内纳入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并按规定享受购房补助。

“房票”补偿金额,是指根据征收项目补偿标准及选择“房票”安置的征收面积确定的各项补偿金额。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郭羡 

联系电话:0596-648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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