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2024-03-05 09:25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

(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闽政〔20198号)。

二、实施意义

旨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有效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推动农机装备向高质量发展、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高效升级。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由八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发展目标、加快推动农机装备升级、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着力完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相关扶持政策、强化组织领导等。

(一)发展目标。主要是:到2024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超过41.8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8%,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到2028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3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3%,蔬菜等重点特色经济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超过50%;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超过50%

(二)加快推动农机装备升级。完善农机装备体系和加强农机装备质量可靠性建设。

(三)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体系。实施农作物和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方案,每年扶持建设一批水稻、蔬菜等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推广应用绿色高效智能农机装备技术。

(四)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农机服务主体,积极扶持培育一批上万亩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农机服务组织;积极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组建农业生产经营联合体,形成“市场主体+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强化农机化公共服务基础。

(五)着力完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改善丘陵山区中小型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优化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落实农机装备安全评估措施,强化农机安全应急救援。

(六)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业务管理培训,积极培养复合型农机化管理人才。

(七)统筹相关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区特色农业机械补贴等;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推行税收金融保险优惠政策,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等。

(八)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实施机制,压实乡(镇、街道、场)政府责任,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龙海区行政区域。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23111日至本文印发之日期间参照本通知执行。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农业农村局

  人:林秋强 

联系电话:0596-611680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