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30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二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龙海区7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九批)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 1 | X3FJ202312200216 | 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霞圳村,港兴矿业在霞圳村兴祥碎石场,以“绿化修复”为名大肆开采、砍伐数百株桉树,炸石、挖山、洗砂,破坏环境,致山上的浑浊的泥水流向道路、村内。 | 漳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浮宫霞圳-田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未超红线、超深施工,严格按照修复方案确定的范围及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中剩余土石料通过公开招标有偿处置,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及土石料利用单位为同一联合体,炸石是施工方案所确定采用爆破的方式,其使用炸药经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审批合法使用,砍伐桉树均在修复红线内,且全部参照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征收补偿,同时依法办理了林木采伐证。2.修复项目对废弃矿山进行削坡降险、复绿,最终是保护生态提升生态功能,而不是破坏生态行为,但生态修复施工过程中因削坡减载需要砍伐部分林木;削坡工程与绿化工程存在一定时间差,没有及时复绿,对生态环境暂时造成一定破坏;土石料加工利用中抑尘措施不到位也会有粉尘影响。 | 部分属实 | 督促施工单位加快修复工程施工进度,力争按期完成修复工程;同时施工中做好边削坡降险边绿化,严格遵守生态环保相关规定。 | 1.龙海区自然资源局、浮宫镇政府已督促修复施工单位加快修复工程施工进度,做好边削坡降险边绿化,施工中严格遵守生态环保相关规定。2.龙海区自然资源局、龙海区林业局、浮宫镇政府、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将加大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政策深入民心,同时督促修复企业采取抑尘、围挡等措施,防止泥水流向道路、村庄,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2 | D3FJ202312200067 | 漳州市龙海区东园镇凤鸣村阳光509号洗砂场,沙石露天堆放,未建设密闭围挡,长期粉尘污染;砂场周边是食品产业园,环境相容性差。目前砂场暂时停产以躲避中央环保督察。 | 漳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八批举报件重复。1.举报件反映的“洗沙场”为漳州全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检查时未生产,破碎、筛选等工序生产车间均有密闭,车间内物料输送带、投料口(进料口)和车间顶棚均有安装喷淋装置;露天场地堆放少量的物料有防尘网覆盖,大部分露天场地是平整泥土地,场地内配有洒水车、雾炮机等设备,现场无明显扬尘。该公司露天场地未硬化,生产时运输车辆会造成一定的扬尘影响。2.漳州全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面为璟沃产业园。生产的时候,扬尘问题会对璟沃产业园内的食品企业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2024年3月15日前,漳州全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空物料并拆除生产设备。 | 漳州全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决定停止生产经营并转型,限期清空物料并拆除生产设备。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3 | X3FJ202312200218 | 群众对“龙海区三远、水晶、钻石小区,垃圾车清晨噪声扰民事项”处理不满意,反映水晶花园小区为了应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每天早上用电动垃圾车转运少量垃圾做样子,实则稍晚仍采用大噪声垃圾车执行清运任务,严重扰民。 | 漳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2月21日下午,龙海区城市管理局联合石码街道办事处再次对水晶花园小区进行实地核查。水晶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已通过微信业主群发布公告和在小区门口、电梯等显眼位置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征询垃圾清运时间事宜,并开展入户征询活动。经查阅小区监控和现场调查,水晶花园小区因签约的非改装电动清运车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有效清运小区垃圾,为防止小区出现垃圾堆积成山问题,临时调用原改装三轮垃圾清运车清运小区生活垃圾。 | 部分属实 | 龙海区城市管理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行立改,源头遏制噪声污染源,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 1.协调漳州市龙海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榜山分中心所属一部电动垃圾清运车辆承运该小区垃圾。2.龙海区城市管理局责成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立即解除同原普通三轮车改装的自动装卸垃圾车车主的临时雇佣关系,禁止原普通三轮车改装的自动装卸垃圾车承运小区垃圾工作。3.龙海区城市管理局要求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要求第三方清运单位更换标准垃圾清运车辆。 | 已办结 | 无 |
| 4 | X3FJ202312200103 | 漳州市龙海区港边村口的龙海区华发纸业(腾龙小区北)距离周边村庄太近,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影响下风口空气质量。 | 漳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华发纸业(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11月投建,至今已约30年,厂界周边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周边村民新建住宅逐步靠近该公司厂界,目前最近的新建住宅距离约20米。该公司大气产污点有两个,一点是锅炉房,另一点是水处理水解酸化池。该公司的两个大气产污点均离居民家直线距离150米以上,符合环评批复要求。2.12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和废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备均正在运行,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埋在地下的专用管道排入南溪,未对周边村庄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调阅该公司近20天(12月1日-12月20日)在线监控监测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气和废水均达标排放。排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密闭不完善,水解酸化池的少量异味飘出外环境。龙海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水总排口、锅炉烟气和厂界无组织臭气采样监测,均未超标。 | 部分属实 | 龙海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该公司的废水、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恶臭浓度达标排放。增加与群众沟通,取得群众理解。 | 龙海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在12月24日前完成对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池完全密闭,该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4日完成整改。 | 已办结 | 无 |
| 5 | X3FJ202312200090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X3FJ202311290087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理由如下:1.漳州市龙海区政府答复:“池塘周边无河流,系雨水沟,因池塘边上水渠管道堵塞导致排水不畅,水质较差”,与事实不符,实际是由于河道被填埋所致。2.地方政府仅对陈某明的违章搭盖进行屋顶拆除,第二天又自行恢复了。3.对陈某收的违章搭盖无拆除,环评问题无调查。4.对陈某富位于戏台后面的两座三层楼房未做彻底拆除。5.对陈某海占用农田耕地及填埋河道上的建筑物、场地业务任何拆除行为,对其非法土地承包租赁协议也无调查,场内企业生产环评问题未调查了解。6.反映的村庄污水、雨水混流,无任何雨污分流处理设施,只能通过祠堂前的池塘自然消化,而村庄南面的河道却被霸占导致污水漫流,恶臭刺鼻。特别是村庄处于平原低洼地带,梅雨季节、台风等恶劣天气时更是内涝严重,污水漫流、恶臭熏天。7.对于后山农场问题,违章建筑有拆除,但是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问题未处理。对陈某海未经村民大会同意,私自将村后山承包给陈某春签订协议的问题没有调查处理。 | 漳州市 |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经查看水系图,池塘周边150米范围内没有河道,池塘南侧排水渠历史为农田排灌渠,不是河道。2.陈某福原违章搭盖,2014年整治时被拆除。现钢结构铁皮房为2015年、2017年后搭建。未办理相关的用地、规划手续。3.陈某收建设的构筑物是于2014年以前建成,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建设审批手续,属历史“两违”。现租给龙海市榜山渊能家具加工场,主要生产工艺为木制品加工、切割和拼装,没有喷漆工序,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4.陈某福所建两座三层楼房未办理相关的用地审批以及建设审批手续。5.陈某海该厂房距离村排水渠和村级河道梧浦支渠末端交接处25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存在占用河道。陈某海并无在梧浦村租地。陈某隆(陈某海儿子)所建的厂房未办理相关的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该厂房租给漳州市众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仅从事建筑脚手架租赁、安装和提供其他建筑劳务,没有生产脚手架,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6.张浦社池塘及周边水沟因水渠管道存在堵塞破坏,导致排污不畅、污水水质较差。梧浦村已纳入龙海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范围,目前因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未全部建设完成,农户污水无法全部收集。7.陈某福任梧浦村第七村民小组(原第十小组)小组长时,存在山地经营管理发包没召开小组户代表会表决同意的问题。 | 部分属实 | 1.加快张浦社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争取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2.榜山镇政府对梧浦村张浦社排水渠道进行清淤整治,确保排水渠道畅通,改善村民生活环境。3.梧浦村完善村集体资源发包程序,并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4.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榜山镇人民政府将按职责分工依法对陈某福、陈某隆等人的厂房及陈某福的两座三层建筑物依法查处、分类处置。5.待完善“两违”分类处置后,对违章搭盖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 1.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榜山镇政府将按职责分工对陈某福、陈某隆等人的厂房及陈某福的两座三层建筑物依法查处、分类处置。2.陈某收违章搭盖暂予以保留,待龙海区完善“两违”分类处置后,依法依规妥善处置。3.加快张浦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龙海区政府拟投资593.84万元,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80吨/天的处理站及配套管网,争取在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4.榜山镇政府将督促梧浦村完善村集体资源发包程序,并加强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5.榜山镇政府对梧浦村张浦社排水渠道进行清淤整治,确保排水渠道畅通,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6 | D3FJ202312200025 | 漳州市龙海区紫泥镇紫泥村进出港淤泥,2023年11月份仍未清理完毕,现场仍存有小部分淤泥,导致雨天雨水无法正常排放。 | 漳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举报件反映的为紫泥村村中支渠,紫泥镇政府于2023年11月9日开始对该支渠进行清淤,目前已基本完成清淤整治。因地形原因,部分渠道淤积处机械无法进场施工,需由人工进行清理,现场还存在小部分淤泥未清理彻底。通过走访了解,该渠道在清淤前后及台风季、暴雨等天气情况下均未发生过雨水无法正常排放情况。 | 部分属实 | 1.紫泥镇政府将彻底完成紫泥村支渠的淤泥转运工作,完成全面清理,确保河道畅通。2.龙海区水利局科学统筹调度紫泥村区域水闸,及时做好相关水闸启闭工作,确保排涝及时有效。 | 紫泥镇政府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要求2024年1月4日前完成该条渠道的清淤整治工作,确保水系畅通。 | 阶段性办结 | 无 |
| 7 | D3FJ202312200011 | 漳州市龙海区浮宫镇海山村北山社157号旁的污水沟,臭味扰民。 | 漳州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海山村北山自然村水沟长时间未清理导致排水不畅,淤泥堆积发黑;部分农户生活污水未纳管或排水管脱落未及时归位导致直排水沟。 | 部分属实 | 1.海山村北山自然村实现农户生活污水应收尽收。2.浮宫镇政府定期清理泄洪沟渠淤泥和疏浚水沟,确保泄洪沟渠排水畅通。 | 1.12月21日,浮宫镇政府立即组织对该水沟进行清淤疏浚,并在泄洪沟渠旁悬挂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12月23日下午,该水沟已完成清淤疏浚。2.龙海生态环境局、浮宫镇政府督促项目公司将少部分漏接的农户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排查管道脱落情况并重新接入。3.海山村村委会对农户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农户将生活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网。4.浮宫镇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察并对周边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群众均表示满意。 | 已办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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