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八批)
2023-12-27 11:06 来源: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

截至12月19日,对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龙海区5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根据督察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将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FJ202312090073

漳州市龙海区港尾镇深沃村大破灶屿以西的山地2008年被擅自开挖、砍伐林木、破坏地表等,被毁林地面积5.9亩、林木932株、蓄积量15.4155立方米。

漳州市

涉及

利益

纠纷

问题

经核查:

1.举报件反映的“大破灶屿以西的山地”位于大破灶屿西侧区域,现状山体位置及山体边缘平地林木生长旺盛,现场未发现山体被开挖、砍伐林木、破坏地表等迹象。地块西侧靠海边是石砌护堤及空地。大破灶屿历史上为港尾镇深沃村、港尾镇卓岐村、大径村(现属漳州开发区)共有。

2.大破灶屿为无林地,2006年港尾镇深沃村与余某明约定由余某明在大破灶屿上进行农、林、渔牧业等综合开发,承包期限50年。2008年港尾镇卓岐村村民在该岛原大径村海带场旧地基的基础上围堤外运砂石填高平整,进行岛屿防护,场地建设前是浅滩和沙滩,没有树木。

3.2011年,余某明向原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起诉,主张王某建、王某塔、王某生(均为卓岐村村民)赔偿其林木932株,蓄积量15.4155立方米的林木损失。法院认为该项诉讼请求证据明显不足,大破灶屿西侧有开挖土石回填的潮汐带区域,属盐碱无林地,同时,法院认为原告与深沃村签订《承包合同》无效,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余某明诉讼请求。

不属实

已办结

2

X3FJ202312090140

漳州市龙海区程溪农场,2010年下庄作业区和东地作业区近百亩耕地被非法违规变卖给程溪镇下庄村村民建房。

漳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近百亩耕地”的地点位于下庄村周边,均属于程溪农场倒桥作业区下庄点。涉及四个地块,面积约为77.53亩,都在程溪镇下庄村范围内,属于插花地块。2011年5月,原龙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程溪镇下庄村设立程溪工业集中区,按照工业园区用地规划,将该70余亩土地纳入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2011年程溪镇政府征收程溪农场四个地块,目前一个地块(13.82亩)位于福建万诚塑业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该公司已于2016年6月23日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余三个地块由于招商及指标紧张问题,还没有项目进驻,委托下庄村委会进行管理,还在正常耕种。未发现程溪农场将倒桥作业区下庄点耕地非法违规变卖给程溪镇下庄村民建房的情况。

部分属实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和程溪镇政府加强监管,严守耕地红线,防止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

程溪镇政府加强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

已办结

3

X3FJ202312090148

漳州市龙海区东泗乡东泗村庵前社,苏某溪、苏某枝兄弟违法破坏山林建设豪华别墅。

漳州市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举报件反映的地块涉嫌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违规占用林地建设房屋。违规占用林地面积约2.5亩。

部分属实

1.龙海区林业局对苏某溪、苏某枝涉嫌违规占用林地建设房屋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东泗乡政府和龙海区林业局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整改到位。

12月11日,龙海区林业局对苏某溪、苏某枝涉嫌违规占用林地建设房屋的行为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4

X3FJ202312090132

漳州市龙海区三远、水晶、钻石等小区垃圾转运噪声扰民,都是晨间休息时间作业,6-7点钟就开始,居民区有噪声控制标准,不能拿工业区作业时间解释。都是用普通三轮摩托车非法改装成自动装卸垃圾车,是噪声源头,应改为电动车和电动升降装备。非法改装车辆随意停放,臭味扰民,水晶花园就停在大门口与10号

一墙之隔。

漳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五批举报件重复。三远、水晶、钻石3个小区存在上午6点至8点期间清运小区垃圾的情况,清运车辆均为普通三轮车改装的自动装卸垃圾车,未发现垃圾清运车停在水晶花园大门口与10号楼的位置。

部分属实

龙海区城管局责令物业服务公司立行立改,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让群众满意。

1.龙海区城管局已要求3个小区物业在上午8点后进小区清运。

2.龙海区城管局要求物业服务公司督促第三方承运单位更换使用标准垃圾清运车,并在垃圾清运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影响,避免扰民。目前,水晶花园小区已更换电动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阶段性办结

5

X3FJ202312090072

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梧浦村:1.梧浦村张浦社全村没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生活用水乱排放到村口祠堂前的池塘,池塘变成一个黑臭水体储存罐,恶臭熏天。2. 梧浦村张浦社村庄南门与洲里村社一条20多米宽的北溪引水干渠港道,原本是村庄排水用,现被霸占非法填埋,用于建设钢结构厂房、楼房等,陈某明、陈某福兄弟建设1000多平方钢结构厂房,无任何建设审批手续,也没有环评审批手续用于生产;陈某收(已逝)同样也是一个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陈某富在村庄戏台、老人幸福院旁及后面非法霸占河道填埋、建设两座三层楼房,每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村庄东面原为优良耕地,现被海澄镇以低价强租非法建设厂房、仓库,其工厂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和污染处理设施。以上原因造成村庄污水、雨水无处排放,污水漫流,恶臭难闻。

3.村庄至今未通自来水,村民只能在村后山自行接山泉水饮用,现村后山有十来处村民饮用水源取水点。陈某海未经村民同意,违规将村后山承包给陈某春、陈某发等人,违规建设私人农庄,影响后山山泉水质,威胁饮用水源安全。

漳州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查:

1.张浦社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全部建成,导致池塘周边农户生活污水直排入池塘。池塘及周边水沟因排水渠道存在堵塞破坏导致雨水淤积,产生黑臭。

2.举报件反映的“一条20多米宽的北溪引水干渠港道”为农田灌溉水沟,并非港道,该水沟宽约1米。陈某福建设的689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均为2014年后建成,无任何建设审批手续;陈某收(已逝)900多平方米建构筑物,为2014年前建成,属历史“两违”。陈某福钢结构厂房租售点内从事对部分铁件进行简易手工补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无需办理环评。

3.榜山镇梧浦村张浦社戏台、老人幸福院南侧,有两座外部未装修的三层建筑物为陈某富所建,每座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建筑物南侧有一条村内排水沟,排水沟宽约1.2米。经查看榜山镇梧浦村张浦社周边水系图,在建筑物周围没有河道,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土地属农村宅基地。

4.梧浦村张浦社东面共有两块耕地,均种植农作物,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耕地非法建设厂房、仓库的情况。

5.漳州市自来水管道已于2015年沿迎宾大道铺设贯穿整个梧浦村,张浦社村民认为山泉甘甜,未接入自来水自行集资在后山打井取水饮用,现村后山有六处村民饮用水源取水点。私人农庄已于2023年12月2日被榜山镇政府依法拆除,该地块距离最近的九龙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约4—5千米,远超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未发现山泉水质受影响,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问题。

部分属实

龙海区住建局加快张浦社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建设,争取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

1.龙海区住建局加快张浦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度。

2.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以及榜山镇政府将按职责分工对举报所涉及的钢结构厂房依法查处、分类处置。

3.12月12日,陈某福钢结构厂房租售点已将补漆相关材料进行清空。

4.榜山镇政府对梧浦村张浦社排水渠道进行清淤整治,确保排水渠道畅通,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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