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区文旅康养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2023-12-07 09:32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为推进我区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区文旅康养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23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2159号)和《中共漳州市龙海区委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海区培育4+4”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龙委发〔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龙海区文旅康养产业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二、目标任务

推进我区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我区文旅康养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行动计划由指导思想、发展重点和目标、基本措施、保障措施和激励措施等五部分组成,主要从优化产业布局规划、推动产业培育、做好品牌宣传、加强市场管理等四方面入手立足各乡(镇、街道、场)产业基础和特色资源禀赋,着力挖掘文旅康养资源,坚持生态优先,注重特色发展,鼓励采取“走出去、引进来”,做大体量、完善产业链、谋划大产业、谋求大发展,着力打造文旅康养龙头企业。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推介我区生态资源、旅游品牌、康养优势,精心策划文旅康养多元而又富有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市场管理,加快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我区文旅康养品牌知名度,努力做大做强我区文旅康养产业。关于激励措施的提出,主要依据是《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235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2159号),并结合我区实际,依法依规及公平竞争原则制定。本行动计划中所涉及的项目奖补资金,以其所依据的相应层级文件的资金支出渠道支出;属本级支出资金的,由本级财政设立龙海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奖补政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兑现,奖励补助项目由龙海区文旅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考核。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文件执行期间,若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一)基本措施

一是优化文旅康养区域布局;二是推动文旅康养产业培育;三是做好文旅康养品牌宣传;四是抓好文旅康养市场管理。

(二)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项目推进;三是加强龙头培育,强化招商引资。

(三)激励措施

一是鼓励文旅产业争先创优,包括加大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创建文旅品牌、鼓励文旅小微企业升规纳统、鼓励旅行社开展地接过夜游。二是鼓励文旅产业强链条补短板,包括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文旅、做大“文旅+”产业。三是支持文旅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包括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四是支持扩大文旅消费,包括鼓励创建文旅消费品牌。五是大力推动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包括大力支持旅行社发展,鼓励景区提质升级。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人:谢爱玉

联系电话:0596-6522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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