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龙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56号
2022-12-05 21:24 来源:龙海区卫生健康局
  12月5日10:00至20:00,我区新增2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经复核为阳性,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密切接触者已落实管理措施,相关涉疫场所全部完成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

确诊病例3的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12月3日

12:19乘坐D3141动车(05车厢01C);20:59到厦门北站;21:27“落地检”;22:00打的前往厦门同安医院附近;23:45打的抵达龙海,发现健康码为红码,就地等待。

12月4日

16:00作为密接人员,被转运至隔离酒店。

12月5日

因核酸检测阳性,12:22转运至定点医院。

 

无症状感染者2的活动轨迹主要涉及:

12月3日

从河北省邢台市驾车前往龙海区港尾镇。

12月4日

13:44厦门高速口采集核酸;15:00到达龙海区港尾镇海湾太武城小区家中;16:00与邻居家就餐后返家,未再外出,未有他人来访。

12月5日

05:30被通知核酸检测异常后,居家隔离;因核酸检测阳性,16:17被转运至定点医院。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进行流调等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敬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防疫各项规定,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有秩序。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集,进入公共场所自觉扫码查验,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龙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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