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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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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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2ZZ20211215X001 |
福建省锦山工贸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该公司于2017年、2018分别被龙海市自然资源局、林业部门处罚。但锦山工贸仅在原厂房水泥地面上覆盖薄土并部分插上绿化苗。如此避重就轻以罚代刑,不能让人心服。 |
龙海 |
其他 |
经现场查看,福建省锦山工贸有限公司违法用地的地块已覆土约0.8米,并种植非洲茉莉、雨伞树等乔灌木。锦山工贸于2015年9月取得土地证(证号:龙国用(2015)第G2897号),2016年10月该公司未经批准在土地证使用范围外扩建一层钢结构工棚两座并安装高岭土提纯生产设备,龙海市国土资源局、龙海市林业局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2018年8月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和并处罚款。2019年11月20日福建省锦山工贸有限公司拆除违法建筑,原计划将剩余混凝土硬化地面也进行拆除,2019年12月5日经闽南地质大队调查,因厂房东侧存在巨形挡土墙,考虑塌方等安全问题,将原定拆除混凝土地面的措施修改为直接在混凝土地面覆土并种植树木复绿。2020年3月10日福建省锦山工贸有限公司完成覆土和种植树木复绿工作,并于2020年3月11日通过龙海市林业局预审,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漳州市林业局验收。 |
部分属实 |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程溪农场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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