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 2021 年12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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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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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D2ZZ20211216X007 |
1、龙海龙投食品有限公司(曾用名:龙海市食品公司)将生猪定点屠宰场发包给吴树海等人;2、吴树海等人从省外采购未经检查检疫生猪直接屠宰;3、每天凌晨1-5点屠宰生猪500头,产生的废水于凌晨3-5点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九龙江;4、屠宰场旁边有一条水渠,以前两侧曾有数家皮革加工场、羽毛加工场,污水排入该渠,多年未清理,蚊蝇遍地。吴树海抽取该渠水用于清洗猪内脏,影响群众身体健康。 |
龙海区 |
水、其他 |
1.龙海龙投食品有限公司为龙海区牲畜定点屠宰的业主,经公开招投标,于2019年10月24日承包给泉州台商投资区前星定点屠宰有限公司经营,承包经营期限3年。在承包初期,吴树海个人曾参与经营管理,但在承包方授权指定陈宏作为屠宰场现场经营管理负责人后,吴树海就没有参与经营管理。根据《承包合同》,承包者需具备相应屠宰经营资质,禁止私自转包。2.现场对该公司生猪进场台账和进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严格按照动物检疫相关规定对生猪进场进行管理,未发现从省外采购未经检查检疫生猪进场屠宰。3.检查时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未排水。执法人员未发现该公司生产废水直接外排的违法行为。4.漳州市龙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和龙海区农业农村局、榜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龙海龙投食品有限公司周围进行排查,榜山镇平宁村都没有发现有皮革加工场、羽毛加工场。综上,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 属实 |
龙海龙投食品有限公司将督促承包方切实履行《承包合同》义务,禁止私自转包,否则将终止合同关系。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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