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解读《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
2021-11-08 17:17 来源: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相继出现房屋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暴露出“两违”综合治理以及城乡房屋施工、装修、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黄劲武书记、陈艺章代区长多次部署该项工作。今年7月20日以来,针对农村建房安全问题,全区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在建房屋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同步研究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清查整治和督导调研,进一步摸清了全区情况,全区已基本建立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制度体系,但仍存在乡(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督查问责不严不实、两类项目(既有房屋改建、加层、装修,限额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监管脱节、一线管理能力低和施工操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对此,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全面梳理已出台的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和监管职责,汲取近年来农村房屋安全事故教训,借鉴省内外相关经验做法,加快建立“全覆盖巡查、常态化监管”的农村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持续督导推进,压实责任、建立规矩、形成习惯,推动全区农村建房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提升。

二、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正文和2个附件。正文重点提出6条措施,2个附件分别是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和监管要点。

(一)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市级督导、区级主体、乡镇处置、村级哨兵”的长效机制,并明确市县乡村四级职责。

(二)强化五级巡查。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场)包片领导、村主干、包点村干部的五级网格化巡查制度。乡(镇、场)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并细化监督办法和追责问责情节,“两违”、农村建房(含既有房屋加层、改造、装修)应全部纳入网格员职责范围。

(三)加大监督力度。卫片执法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纳入乡(镇、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逐级压实责任,推进制度机制落地落实,强化“天地网”动态监测执法,建立有奖投诉举报制度。

(四)优化审批监管流程。限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农村公共建筑、三层以上村民建房、既有房屋改扩建(加层)以及影响主体结构安全装修工程的审批监管流程,补齐监管漏洞。

(五)加强乡(镇、场)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一是强化镇村干部培训,乡镇应配齐乡镇综合执法队伍,施工专业管理力量,短期无法到位的,乡(镇、场)购买服务方式,确保批后“四到场”特别是施工关键环节监管服务到位,确保“有人管、有专业的人管”。二是要求乡镇强化农村工匠和建房人的技术培训,完善工匠管理制度。三是要求三层以上村民建房禁止使用竹脚手架和木支撑;三层及以下村民自建住宅推行钢脚手架和钢管支撑,提高建房安全可靠度。

(六)努力保障建房用地需求。各乡(镇、场)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安排农村宅基地布局。按照轻重缓急确定宅基地分配时序,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承包地调整、建新拆旧的协调力度。

附件:1.《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建房人)3条责任,设计、施工、建材企业和供水、供电、供气单位3条责任,乡(镇、场)政府6条职责,村民委员会3条职责,并明确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教育、民政、统战部(民宗局)、卫生、文体、公安、消防等部门工作职责。2.《农村建房监管要点》以清单形式分别明确了村民住宅管理、农村公共建筑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解读机构:漳州市龙海区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林德松

联系电话:0596-652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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