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解读《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1-01-21 11:10 来源: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龙海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龙政办〔2019〕5号)文规定该文件有效期为两年(即至2021年1月24日),为继续做好我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在龙海市就业创业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军地融合官兵和部分社会住房困难人员的居住问题,经市政府同意,调整《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9〕5号)文件有效期。

二、主要内容

《龙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海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9〕5号)文件有效期调整至2024年1月24日,因机构改革出现的部门名称更改、职责划转等,根据部门职责调整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龙海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共14条,包括了申请对象与条件、申请范围、套型面积、项目建设、销售流程、销售价格、后续管理、部门职责、监督管理等内容,申请范围、申请的资格审核流程、各流程环节部门的核查内容和审批工作,明确了套型面积、项目建设、销售流程、销售价格制定等要求及不按流程规范办理和虚假申报、骗购等行为的监督问责与查处等方面的工作要求。

该办法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保障范围广泛。主要为解决在龙海市创就业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港澳台侨胞、社会住房困难人员及各类高层次人才、军地融合官兵等住房问题。二是核查内容清晰。核查内容规定清晰明了,主要包括无房证明、缴交社保证明、毕业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

三、适用范围

该办法适用于我市“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的管理。

四、有效期限

有效期至2024年1月24日。

五、相关术语解释

“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监督、自愿自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龙海辖区(不含九湖、颜厝两镇)选取合适地块,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并通过限制销售价格、套型面积等形式,由开发企业向符合条件人群定向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

解读机构: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郭羡

联系电话:0596-648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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