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龙海市统计局
龙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8〕1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18〕22号)、《龙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18〕51号)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我市各乡镇各部门和普查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漳州市委市政府、龙海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漳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市长何才成为组长的龙海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局长担任。各乡(镇)场也组建相应普查领导机构,组长由各乡(镇)场长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经普分管领导担任。我市制定普查工作方案以及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项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三抓”工作格局。市委郑隆松书记也多次进行批示指示,要求各乡镇、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工作,把我市的经济家底摸清,经济总量普实。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综合国情国力调查,2019年全市800多名基层普查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发挥基层作用
我市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熟悉普查区情况、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群众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优势,15个乡(镇)场全部建立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作为普查督导员挂钩包干制度,所有法人、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落实到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身上。印发《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包干档案》,要求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查督导员的身份,与各级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一起入户登记。
四、加强部门合作
市经普办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市经普办《关于印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分工的通知》(龙经普办〔2018〕12号)职责分工,及时主动与市普查办对接普查业务,及时跟进,对主管的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查指导,为全市普查业务的顺利完成贡献一份力量。
五、强化督查指导
为切实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及时发现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填报等错误。市经普办多次组织人员对乡镇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进行实地督导,采取现场入户抽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和督促推进经普现场登记工作情况,督导结果当场反馈,让乡镇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全面做好整改、查遗补漏等工作。
六、确保数据质量
为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我市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小组,组成了由统计局长担任组长,各专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共计14人的评估小组,各乡镇也按照要求成立数据审核评估小组。会同编办、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比对分析普查数据与部门资料的差异情况,剖析差异原因。同时,将普查数据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普查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不包含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下同)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5935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51.4%;从业人员213307人,增长30.6%;产业活动单位6871个,增长37.8%;个体经营户3714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