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正确履行职责,科学整合资源,有效凝聚力量,全力推动完成。
(一)强化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本《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必须履行的重要责任,要及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场和各有关部门,细化落实到每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纲要》提出的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人口服务、文化体育、扶贫减贫、节能减排、公共安全等主要由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任务,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运用公共资源全力确保完成。
(二)明确预期性目标任务的实施责任。本《纲要》提出的预期性目标和产业发展、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对外开放等任务,是对市场主体的指导性意见,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政府战略意图相一致,做到维护公平竞争,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不干预市场机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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