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统筹协调,强化规划执行力,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
(一)发挥统筹作用。强化规划纲要的引导地位,市级专项规划要切实贯彻规划纲要的战略意图和主要任务,加强与规划纲要各项指标的衔接,确保各级各类规划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积极开展“多规合一”试点,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和社会发展等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配套实施。
(二)落实政策配套。用好用足国家、福建省和漳州市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效应。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坚持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打好产业、财税、金融、土地、环保、投资等相关政策组合拳,注重定向施策、精准施策。
(三)强化财政保障。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中期财政规划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滚动调整要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年度预算安排要优先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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