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突出扶贫脱贫重点
2016-08-05 15:45 来源:

    以贫困对象基本生活、基本住房保障,贫困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增强造血功能,提高扶贫脱贫工作实效。

    (一)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困难。以贫困对象居有定所为底线,按照“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需求最基本”的原则实施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程,对居住生活条件恶劣的贫困农户实施危房改造,对居住在解决“五通”问题难度大、零星分散,偏远自然村和居住在地质灾害危险程度大的隐患点群众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安置。推进危旧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垦区棚户区改造,新建及扩建一批集中安置区。

    (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在农村公路养护方面重点倾斜。强化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强化电力保障。加强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贫困地区饮用水安全水平。优先安排贫困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稳步推进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加快发展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基础教育投入的倾斜力度,结对帮扶贫困村中小学,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恢复贫困村办学(1—3年级分点办学或远程教育教学),解决上学难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向乡村倾斜。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各类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三)发展特色产业。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和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鼓励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符合生态环保、产业政策的致富项目,培育和扶持特色产业、产品,努力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格局。深入实施“雨露计划”和“春潮行动”,开展多种形式培训,强化贫困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升贫困农户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旅游扶贫工程,根据资源禀赋规划实施一批旅游扶贫建设项目。

    (四)强化兜底保障措施。加强对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兜底,加大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力度。落实对扶贫户、低保户、五保户等实施差别化新政策,扶贫户按照“大额费用支出”(患病、受灾、子女就读等)进行贫困户站队,实行挂钩帮扶管理。加大对孤寡、残疾等特殊人员民政救助力度。加强城镇贫困人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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